参养老保险 享惠农政策
2011-09-05 | 阅读 2261 | 来源: 鹏程万里人才网
日前,记者从凤冈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上获悉,凤冈县从9月1日起正式启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确保年底前60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能够领到基础养老金,2012年年初启动新农保和城居保,这是继取消农业税、实行农业直接补贴、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后的又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重大惠民政策。
凤冈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定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8个档次,城镇居名社会养老保险在此基础上增设900元、1000元、1200元、1600元4个档次,共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缴费时间和方式由当地政府确定。凡是具有凤冈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养老保险。在运行模式上,实行个人缴费、村集体和其他经济组织补助、财政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政府对参保人员的补贴是“不缴不补、少缴少补、多缴多补、长缴长补”。
缴费档次实行一年一选,基础养老金均为每人每月55元,另根据人均剩余耕地比例增发每人每月32元至97元,领取人死亡时,个人账户除财政补贴部分外可依法继承外,还要发放500元至1000元的丧葬费。
被征地时已满60周岁的每人每月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依其自愿可以补缴养老金,但最长不得超过15年;被征地时不满60周岁的参保后,根据人均耕地剩余比例给予每人每年300元至900元不等的缴费补助,累计补助15年。
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启动之日起,参保人员每年按时缴费的,省市县各级政府对每人每年给予30元补贴,缴费即补,并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