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韶关学院2010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与科研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东韶关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座落在举世闻名的世界地质公园丹霞山和禅宗祖庭南华寺所在地、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粤北历史文化名城——韶关市。韶关学院占地面积2511亩,校园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环境优美。韶关学院是粤北地区唯一的本科高校,始创于1958年,是一所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齐全的综合性大学。
二、招聘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相关紧缺专业可适度放宽至历届硕士研究生或本科)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具体学历、专业、职称要求详见人才需求计划)。
三、招聘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韶关学院2010年教学与科研人员招聘计划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10年5月21日至2010年5月23日
(2)报名地点
韶关市大学路韶关学院人事处调配科(南区行政楼503室)
(3)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选择邮寄、发送电子邮件或者亲自送上简历的方式向人事处提交应聘材料。应聘材料应包括《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表格下载见附件2)、个人简历、个人著作、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一份。
人事处根据学校当年人才引进计划对所有应聘者的简历(电子稿或纸质稿)进行资格审查,登记符合基本条件的简历,并转至用人院系或部门筛选,由用人院系党政领导、人事部门共同拟定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用人院系、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同行专家组成临时考核小组开展试讲面试工作。
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试讲面试考核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无效。
2、试讲和面试
按拟招聘人数与试讲、面试人数1:5以内的比例,确定试讲面试人员名单。试讲、面试总成绩按100分计。
试讲、面试时间:2010年5月24日至12月31日。(具体时间由学校直接通知本人)
试讲、面试内容:应聘岗位有关的内容。
六、考察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后,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与韶关学院人事处网页公示最后成绩和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由韶关学院纪委、监察处、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组织考察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依次递补录用或重新招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或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下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中长期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韶关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韶关学院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
学校网站:http://www.sgu.edu.cn
人事处网站:http://top.sgu.edu.cn/renshi/index.asp
人事处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大学路韶关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512005
联系人:叶逢福陈雨飞
人事处电话:0751-8120085;0751-8121766
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751-8120004
韶关学院
201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