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韶关市浈江区选聘小学教师及校医工作公告
2018-07-05 | 阅读 1468 | 来源: 事业单位招聘网
摘要: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8年7月5日讯: 因我区个别科目的教师和校医紧缺,为满足需要,经区编委同意,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聘12名小学教师,2名校医。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8年7月5日讯: 因我区个别科目的教师和校医紧缺,为满足需要,经区编委同意,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聘12名小学教师,2名校医。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数量: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7级、10级、12级,医师,护师、护士(具体岗位数见附件1)。

  二、 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

  3、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校医:有相应的医师(护师、护士)执业证;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条件;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6、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7、专业要求: 具有与报名岗位一致的专业(说明:报思想品德岗位的,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历史学、政史等相近专业可报考);

  8、近3年(2015、2016、2017年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说明:女性因正常休产假和请哺乳假当年不定等次的除外);

  9、现任全国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的在编在职教师和公益一类的在编在职医护人员。

  10、有一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司法机关侦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

  (3)在本单位有规定服务期,而服务期未满;

  (4)违反计划生育和有关规定;

  (5)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得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形式:现场报名,原件审核后退回,提供下面资料的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书(有学位的要带上学位证);

  2、报名表(收原件);

  3、教师资格证和医师(护师、护士)执业证;

  4、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聘的证明(收原件)。

  四、报名时间: 2018年7月 24-26 日(3天)。

  五、报名地点、面试地点: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升平路107号韶关市七中校园内)

  六、面试时间:8月8 日上午8:30时(考生需7:45时前到达面试地点的候考室集中,凭身份证抽签)。

  七、采取结构化面试,每位考生用时15分钟。

  八、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浈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公布选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九、其他事项及要求

  1、经面试、考察和体检均符合选聘条件者,按人事调动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安排到浈江区属小学(幼儿园)工作,享受韶关市浈江区教师(校医)待遇。

  2、选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持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方案由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8917293

  传真号码:0751-8916824

  附件:1、《韶关市浈江区2018年7月选聘小学教师及校医岗位数 》

  2、《报名表》

  3、《同意报考证明》

  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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