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所在地韶关之前有交过社保,现工作地深圳交的社保以后如何转入?
2011-05-10 | 阅读 4200 | 来源: 鹏程万里人才网
摘要:

答:按粤府办〔2008〕76号规定办理转移。 
参保人在新就业地继续参保后,应当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索取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交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本人养老保险关系并存档。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发给参保人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在参保人养老关系转移的同时,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应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地方养老金总额实账转入新参保地。 
参保人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按照参保人在省内不同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平均缴费水平,分段计算依规计发。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按照最后参保地的标准执行。(养老金计发见粤劳社函〔2008〕2092号) 
韶关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职工调离市社会保险统筹单位或经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转入的,可向市社保中心保险关系科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所需资料 
(一)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转入的证明及其开户银行和银行帐号。 
(二)属调动的提供调令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其它原因办理转移的,提供异地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程序 
(一)单位应先为该职工办理停保手续 
(二)单位或个人提出转出申请 
(三)经办人员接收资料后,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当场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转出办理完毕,经办人将打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清单》给申办人。 
(五)申办人可以在办理转出两个月后凭"清单"到转入地查询到帐情况。 
其它事项 
(一)办理转出手续时间为每月10至20日 
(二)职工在市级统筹范围内调动,不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只需原单位申办停保,新单位于该职工停保的次月办理续保即可。 
(三)办理转出时,应先检查该职工有无欠缴社会保险费,没有欠款,可直接转出,如有欠款,应还清欠款,方可转出 
深圳转入社保关系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信息变更申报表(二)》 
2.属于招调入我市的需提供招工表或调令原件及复印件;属于迁入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转移情况表》 
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 
5.职工失业保险参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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