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番禺近10万医疗保险参保人看门诊可报销
2011-09-01 | 阅读 1915 | 来源: 鹏程万里人才网
摘要:

记者昨日从番禺区医保办获悉,从9月1日起,番禺区城镇居民医保将实施市级统筹,近10万名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在不提高个人缴费金额的基础上,不仅将新增普通门诊统筹和生育产检待遇,居民的医保报销最高幅度也将由13.6万元提高至18.39万元。目前,番禺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年度参保登记工作已开始,具有该区城镇户籍的居民及在校学生均可到所属居委或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参保登记。
  居民医保参保人也可享门诊报销
  番禺区医保办主任邹美玲介绍,目前,番禺区城镇居民医保政策与广州市区还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是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还未纳入医保基金统筹支付范围。从9月1日起,番禺区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后,将新增普通门诊统筹和生育产检待遇。参保人按规定到普通门(急)诊就医,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可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其中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到小型医疗机构(镇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门诊部)就医,按80%的标准支付,在大型医疗机构(二、三级医院)和专科医疗机构就医按50%的标准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人 月,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非从业居民及老年居民到小型机构按60%的标准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人 月,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医保年报销额将提至18.39万元
  邹美玲介绍,市级统筹后,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即18.39万元。参保人住院设相应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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