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韶关市新丰县第一中学招聘教师公告(急招)
2018-07-10 | 阅读 2006 | 来源: 事业单位招聘网
摘要:

广东省新丰县第一中学是一所公立高级中学,也是新丰县重点中学,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现因学校发展的需要,经县政府同意,面向全国高薪招聘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优秀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8年7月9日讯:广东省新丰县地处广东省中部偏北,隶属韶关市,是新丰江源头县。它东南与河源市接壤,东北和连平县毗邻,南临从化市、龙门县,西靠英德市,西南与佛冈县相邻。全县总面积2015.2平方公里,总人口26万人。县城距广州150公里,到韶关155公里,距深圳180公里。105国道贯通全县,广州至大庆高速途经新丰县城,深圳盐田港至湖南的高速公路正在兴建,新丰县完全融在广州两小时经济圈范围内。

  广东省新丰县第一中学是一所公立高级中学,也是新丰县重点中学,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始建于1928年,历史悠久,底蕴深厚,人才辈出,堪称一所粤北名校。2009年搬入新校区,新校区坐落在省级自然保护区、广东省最美丽的乡村之一云髻山下。校区占地面积290亩,现有师生4000多人,学校设计新颖、环境优美,交通便捷、条件一流。现因学校发展的需要,经县政府同意,面向全国高薪招聘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优秀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人数(共11人)

  心理1人;数学2人;英语1人;物理4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1人。

  二、薪酬待遇

  1、编外:获聘人员为我县编制外聘用制教师,享受同级公办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县财政另额外给予特殊津补贴每人每月3000元,年总收入13万人民币以上。此外学校提供廉租房。

  2、编内:获聘人员为我县编制内聘用制教师,享受同级公办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县财政另额外给予特殊津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年总收入11万人民币以上。此外学校提供廉租房。

  3、获聘人员(含应届生和往届生)同时享受《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韶关市扶持高校毕业生在韶就业的实施意见(试行)》的优惠措施:

  (1)购房补贴8万元。此项补贴采取一次性享受分两次发放的方式进行,三年内发放完毕(第一年发放50%,第三年发放50%)。

  (2)每年生活补贴12000元。

  三、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国家,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二)学历要求: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高中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三)年龄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

  四、报名

  报名时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送达新丰县第一中学。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考试

  报名结束后,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我方工作人员会通知考生进行考试。考试分试教和面试,总分设100分,试教占60分,面试占40分。试教以高中教材进行,试教的年级与内容现场抽定。面试形式为现场答辩。聘方根据应聘者的试教和面试的表现现场打分,所有应聘人员考试结束后,按专业分组,累计出总分,现场公布。

  (二)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从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日。

  (五)聘用程序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聘用期为三年,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聘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聘,也可视编制情况申请录用为编制内教师,享受同级公办教师工资福利。

  六、应聘时间及注意事项:

  有意应聘者请电话联系并将简历投至我校邮箱。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新丰县第一中学(邮政编码:511100)

  投简历邮箱:xfyz08@126.com

  联系人:余副校长(18927855788)

  刘伟副主任(15812983589)

  办公室电话:0751-2252790

  新丰县第一中学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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