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5修正)》规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满6年需要重新考核换证。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报名资料:
一、 应急管理局特种作业:(初训、复审)
1、小一寸白底彩照2张;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3、初中以上的毕业证复印件2份(初考学员,年审不要毕业证);
4、报名申请表2份;
5、个人健康承诺书2份。
注:签名处需按手指印;年审学员:必须提供证件原件。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作业:(初训、复审)
1、大一寸(白底)彩照3张
2、身份证复印件1张
3、毕业证复印件1张(初中以上文化,管理要高中)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加盖公章)
5、特种设备人员体检表(叉车、锅炉工)
收费标准
报名热线:小樱0751-8219826 13580121273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2号韶关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楼2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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